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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8九游会济南高新: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发布时间:2024-01-27 阅读:

  AG8九游会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与宏观经济环境密切相关,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时,市场也将有所成长,反之则市场容量将有所萎缩。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体外诊断业务的客户涉及各个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经济形势及宏观调控对于投资主体的投资力度及进度有着重大的影响。若未来宏观经济持续低迷,宏观财政政策趋于紧缩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则可能难以在短期内缓解,导致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持续下滑、非刚性的财政支出项目削减或延缓,有可能出现投资规模缩减或回款效率下降等不利情况,进而影响公司业务的拓展和款项的回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出现利润大幅下滑乃至亏损的情况。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转型,置出矿业、地产等重资产业务,处置低效资产,收购体外诊断高科技企业艾克韦生物,进军生命健康和生命科技产业。新业务做大做强需要一定周期且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前期在生命健康领域相关人员、技术储备不强,公司管理层也存在着进入一个新的领域后逐步适应的过程,若公司不能在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尽快满足新主业的要求,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伴随着转型进度、效果及规模不达预期的风险。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周期长、研发难度高,公司在研发创新过程中面临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研发进程缓慢、研发失败的风险。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不能及时跟踪、掌握新技术或新工艺对行业的影响并采取恰当应对措施,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实现技术升级和迭代AG8九游会,使得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从而对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及时研发出新产品以满足市场最新需求,亦可能会对未来业绩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115,511.38万元,主要来自园林市政施工业务及体外诊断业务,发行人已按会计政策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园林市政施工业务主要为工程类业务,回款周期较长,体外诊断业务形成的应收主要来自病原检测服务,相应的政企客户较多。一方面,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若公司客户未能及时在信用期内回款,公司的营运资金将被占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若公司发生大额应收账款逾期无法收回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亦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受整体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若发行人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甚至无法收回,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存货的账面价值金额较大,为79,224.88万元,占发行人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23.32%,主要为开发产品(车位)及开发成本。一方面,较大规模的存货对发行人资金形成了一定占用,对发行人的经营周转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若未来发行人所处行业周期趋势发生变化,产品价格下跌,则可能给发行人带来存货跌价的风险。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6.21%、89.63%、79.15%和77.10%,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9,915.88万元,长期借款余额33,649.40万元,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如果未来公司出现应收账款回收困难、银行借款到期后不能顺利展期、银行缩减授信额度或存在其他大额资金支出,公司将面临较大流动性风险。

  受宏观经济及政策、历史原因、下业需求等多方面影响,2020年、2021年、2022年和 2023年 1-9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2,498.99万元、1,468.50万元、1,835.32万元和-5,589.58万元,存在一定的业绩波动。公司于2023年12月底剥离园林市政施工业务,本次剥离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下降。同时,公司不再经营园林市政施工板块业务,未来主营业务收入中不再产生园林市政施工业务收入。尽管公司已集中资源聚焦生命健康与生物科技主业,通过加大研发不断丰富产品线、丰富医疗服务类型、扩大业务规模及拓宽客户范围等措施以减轻前述因素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但公司经营业绩仍存在下滑的风险。此外,公司未来的发展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技术进步、市场竞争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出现不能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无法适应产品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等情形,且公司无法有效应对,公司亦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公司关联方舜正投资,公司已和舜正投资签订《股份认购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公司股价发生大幅下滑、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认购对象自身财务状况发生变化,仍存在认购对象未能按协议约定缴纳认购价款的风险。此外,若在发行阶段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大幅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亦可能受到一定不利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存在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能否获得相关的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相关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23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方可实施。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舜正投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44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63,934,426股(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舜正投资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8、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舜正投资。舜正投资系高新城建与济高控股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持股比例分别为60.00%和40.00%,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成员将新增舜正投资,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需要等重要因素,特制定的《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2、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次发行完成后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有关内容详见《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公司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13、如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公司将及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按照调整后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具体条款进行调整、完善并及时披露。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1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30

  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131

  济南百货、济南百货(集团) 指 济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前身

  天业股份 指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天业集团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高新城建及其11家一致行动人,包括济南高新智慧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济南东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东瓴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高新临空经济区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济南东安置业有限公司、济南东舜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济南通港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港盛置业有限公司、济南颐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天业集团 指 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明加尔公司 指 MINJAR GOLD PTY LTD,明加尔金源有限公司(系山东天业黄金矿业有限公司100%持股控制的子公司,山东天业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是发行人100%持股控制的子公司)

  艾克韦生物 指 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济南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济高生活服务 指 济南高新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持股60%控制的子公司)

  瑞蚨祥贸易 指 山东瑞蚨祥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持股100%控制的子公 司)

  济高生物 指 济南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济南高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济安企业 指 山东济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持股100%控制的子公司)

  永安房地产 指 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持股100%控制的子公司)

  济高云泰实业 指 山东济高云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山东济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控制的子公司)

  济高生态 指 济南济高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系山东济高云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控制的子公司,曾用名山东云泰湾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底已转让)

  旺盛生态 指 旺盛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系济南济高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持股51%控制的子公司,2023年底随济高生态同步转让)

  山东高迈 指 山东高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系山东瑞蚨祥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00%控制的子公司)

  黄山济高生态公司 指 黄山济高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黄山蓝田天香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指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体外诊断、IVD 指 In Vitro Diagnostics,通过对人体的样品(血液、体液、组织等)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试剂、试剂产品、校准材料、控制材料、成套工具、仪表、装置、设备或系统

  体外诊断试剂 指 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AG8九游会,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状态评价以及遗传性疾病的预测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分子诊断 指 一种应用分子生物学方法,对受检者体内外源性或内源性各类生物分子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确定其序列或表达水平,以获取感染病原体、疾病病理变化、预防预测预后判断、疗效考察等信息并直接指导临床疾病诊断和治疗

  PCR 指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即聚合酶链式反应,又称多聚酶链式反应,是一项利用DNA 双链复制的原理,在生物体外复制特定DNA片段的核酸合成技术

  荧光定量PCR 指 一种在DNA扩增反应中,以荧光化学物质测量每次聚合酶链式应(PCR)循环后产物总量的方法

  核酸 指 核酸是一类生物聚合物,是所有已知生命形式必不可少的组成物质,核酸是脱氧核糖核酸(DNA)和核糖核酸(RNA)的总称

  RNA 指 Ribonucleic Acid,即核糖核酸,存在于生物细胞以及部分病毒、类病毒中的遗传信息载体

  DNA 指 DeoxyriboNucleic Acid,即脱氧核糖核酸,携带有合成RNA和蛋白质所必需的遗传信息,是生物体发育和正常运作必不可少的生物大分子

  通量 指 流体运动中单位时间内流经某单位面积的某属性量,在医学诊断中借指一次操作可检测的样本数量

  基因测序 指 一种新型基因检测技术,能够从血液或唾液中分析测定基因全序列,预测罹患多种疾病的可能性,个体的行为特征及行为合理;能锁定个人病变基因,提前预防和治疗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街道龙奥北路 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1701

  办公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龙奥北路 1577号龙奥天街主办公楼

  经营范围:纺织、服装、鞋帽及日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及装饰材料、日用杂货(不含烟花爆竹)、家具、摩托车、钢材、商品房、汽车(不含小轿车)、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器材)的销售;房屋、柜台出租;工艺美术品(含金银饰品零售、翻新);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装修、物业管理(须凭资质证书经营);企业管理服务;电子信息技术的开发、服务及培训;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经营);矿业投资;矿产品开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土地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黄金制品、铂金制品、非金属矿及制品的批发、展示及零售;黄金矿山专用设备及物资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体外诊断业务板块、房地产业务板块和园林市政施工业务板块。其中,体外诊断业务板块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艾克韦生物承担,房地产业务板块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安企业、永安房地产、济高生活服务承担,园林市政施工业务板块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旺盛生态承担。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884,634,731股,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3 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2,500,530 4.80

  5 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000,000 2.03

  截至2023年9月30日,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中高新城建持有公司142,307,52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9%,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3,571,16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84%,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55,878,68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92%,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3301房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股80.00%;济南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持股20.00%

  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经营;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经营;土地规划、整理、开发;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普通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3301室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100.00%

  经营范围 按高新区国资委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高新区管委会项目的投资、融资业务;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共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建筑材料、普通机械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3201房间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规划设计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机械设备销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3401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建筑材料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3301室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0.00%;济高控股持股20.00%;济南高新临空经济区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0.00%;济南东瓴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20.00%;济高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0%

  经营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建设监理(不含铁道工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路工程、装饰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水电安装;普通机械设备、制冷设备的安装;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混凝土、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不含木材)、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高新区管委会项目的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开 发建设;土地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国内贸易代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房屋租赁;建材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专项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3301房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济高控股持股94.7735%;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2265%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3301房间

  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经营;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经营;土地规划、整理、开发;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普通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3301房间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齐鲁云擎(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0.00%;济南东泽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兼零售;食堂;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 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国内广告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研究开发;服装加工、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科创路1001号华昱大厦南楼313室

  经营范围 智能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信息系统集成;五金产品的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网络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公司中,济南高新智慧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济南东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济南东瓴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高新临空经济区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济南东安置业有限公司、济南东舜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济南通港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港盛置业有限公司、济南颐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均系济高控股控制的子公司,此外根据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济高管字【2013】23号》,高新城建的日常运营及管理亦由济高控股负责。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高新城建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竞得公司原控股股东天业集团持有的济南高新5,145万股股份,并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上述5,145万股所有权归买受人高新城建所有,此次股份拍卖完成后,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济高控股、济南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临空经济区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济南东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创新谷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智慧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济南东泉供水有限公司、济南颐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东安置业有限公司、济南东舜置业有限公司、济南西创工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济南港盛置业有限公司、济南通港经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5,878,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2%,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0年7月9日,公司接到股东济高控股《关于无偿划转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为优化济高控股资产配置和对公司的持股架构,济南高新创新谷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济南东泉供水有限公司、济南西创工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9,286,603股无限售条件股份、6,015,2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6,100,2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无偿划转给济南高新智慧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济南高新创新谷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济南东泉供水有限公司、济南西创工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济南高新智慧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由7,024,935股增至28,426,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公司控股股东高新城建的一致行动人成员构成发生变化,但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出质人 质权人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押股数(股) 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上述股权质押系高新城建为其自身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供增信措施,其所持公司股份主要质押给其一致行动人济高控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曾经从事的业务包括体外诊断、房地产开发及租赁和物业服务、园林工程、金融业务及黄金等贵金属开采等矿业业务。近年来公司积极实施战略转型,优化产业布局,重塑业务体系,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和公开询价方式剥离境外矿业资产,将采矿业NQM公司和金龙项目分别出售给玉龙股份和DC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剥离部分房地产业务子公司,包括济安产业和济高汉谷两家涉房子公司,运营模式由重变轻。与此同时,为聚焦核心主业,上市公司完成金融板块业务剥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业务包括体外诊断板块、房地产板块、园林市政施工板块及其他板块。体外诊断板块主要经营分子诊断试剂及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传染病防控、病原微生物检测、食品安全检测等领域;房地产板块立足于山东省内,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物业及房产租赁服务;园林市政施工板块为国内各级政府、企业与地产商提供包括策划、规划、设计、咨询、施工、运营在内的优质专业化全产业链综合生态治理修复和生态建设服务,同时为市政提供专业模块化立体绿化产品施工与服务。

  为聚焦生命健康核心主业发展,加快非主业资产剥离和变现,公司综合考虑主业发展需要、园林业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剥离带来的资金流入,公司决定剥离现有园林业务。2023年12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济高云泰将持有的园林板块经营主体济高生态100%股权(包含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转让给济南高新盛和发展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经营园林市政施工板块业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中的体外诊断业务板块属于“C27医药制造业”之“C276生物药品制品制造”,房地产业务板块属于“K70房地产业”之“K701房地产开发经营”、“K702物业管理”和“K704房地产租赁经营”,园林市政施工业务板块属于“E48土木工程建筑业”之“E489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价格和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体外诊断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法定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按照药品管理,其他体外诊断产品按医疗器械管理。从数量上看,划归医疗器械的品种占到绝大多数。体外诊断行业具体管理部门为医疗器械监管司,其基本职能包括体外诊断行业的监管、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产品市场准入、生产企业资格、产品广告宣传、产品临床试验及产品注册审批等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是国家监督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检验药品生物制品质量的法定机构和最高技术仲裁,下辖医疗器械检定所和生物制品检定所。依法承担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有关药用辅料、包装材料与容器的检验检测工作。依法承担实施食、药医疗器械化妆及有关用辅料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和质量分析工作;负责相关复验、技术仲裁;组织开展进口药品注册检验以及上市后有关数据收集分析等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是卫生部全国临床检验标准化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制定临床检验技术标准及管理规范;负责全国临床检验的质量管理、技术指导、临床检验仪器的质量评价、参考方法的建立、校准实验室的建立、临床检验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等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体外诊断系统专业委员会 IVD专委会主要负责体外诊断行业市场研究、参与制订相关行业标准和政策法规、对会员企业的公众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等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2022年5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对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22年5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对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及其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修订)》 2022年5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健委 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全过程进行规范,包括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方案设计、实施、监查、稽查、检查以及数据的采集、记录、保存、分析,总结和报告等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2021年10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对医疗器械的注册申请、审批、监督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医疗器械行业的分类管理制度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2021年10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明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体外诊断试剂的风险变化,对分类规则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2021年3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加强了生物制品监督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021年3月 国家药监局 对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及监督管理做出了相应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的基本原则》 2020年3月 国家药监局 适用于所有医疗器械的通用基本原则、适用于非体外诊断类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类医疗器械的专用基本原则。

  《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2020修订版)》 2020年3月 国家药监局 对各级药监单位对医疗器械质量抽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从计划方案、抽样、检验管理和报告送达、复检处置、监督管理等诸方面进行详细要求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 2016年1月 国家食药监总局 规范医疗器械分类,指导制定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和确定新的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5年3月 国家食药监总局 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适用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

  《医疗器械经营质 2014年12月 国家食药监 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行为,适用于所有从事

  《“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 2022年5月 国家发改委 大力开发分子诊断、化学发光免疫诊断、即时即地检验等先进诊断技术和产品。加强生物企业上市培育,进一步加大对生物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的支持力度,吸引优质生物企业在主板和科创板上市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2022年4月 国务院 针对新发突发传染病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应急需求,加强对防控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急研发、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等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

  《“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 2022年1月 工信部等九部门 强调大力推动创新产品研发,医疗器械领域“重点发展新型体外诊断等领域的医疗器械,疾病筛查所需的各类分子诊断产品”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3月 国务院 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集中优势资源攻关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医药和医疗设备。该规划将“体外诊断研发”纳入“科技前沿领域攻关”之中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19年10月 国家发改委 将“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新型医用诊断设备和试剂”列为第十三大类“医药”中的鼓励类项目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2018年11月 国家统计局 医疗诊断设备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4生物产业”之“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之“4.2.1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之“3581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

  《关于深化审评审核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2017年10月 国务院 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审评制度的体系,精简创新型医疗器械企业审批审评程序,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研发新型医疗器械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2017年1月 国家发改委 将“体外诊断检测仪器”被列入目录中“4.2.3医用检查检验仪器及服务”部分,并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 2016年10月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 加强体外诊断设备、检测试剂、信息化管理软件和数据分析系统的整合创新,加快检测试剂标准建立、溯源用标准物质研制和新试剂开发

  《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6年3月 国务院办公厅 推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高通量基因测序仪、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等体外诊断设备和配套试剂产业化;提出对经确定为创新医疗器械的基因检测产品等,按照创新医疗器 械审批程序优先审查,加快创新医疗服务项目进入医疗体系,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

  相比全球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发展情况,我国的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国家政策的扶持对行业内企业的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目前体外诊断试剂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相关行业政策为艾克韦生物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负责综合研究拟订房地产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宏观调控房地产行业改革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主要负责制定国家土地政策以及与土地出让制度相关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负责制定住房政策,制订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要负责外商投资国内房地产的监管、审批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发布、2019年8月修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7月发布、2019年8月修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年11月发布、2019年4月修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发布、2019年4月修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2013年12月发布 住建部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2002年2月发布、2011年1月修改 原建设部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2007年12月发布 原建设部、国家发改委、 原监察部、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8年12月发布、2021年9月修订 国务院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998年7月发布、2020年11月修订 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年1月发布、2019年4月修订 国务院

  房地产早年行业发展迅速,并很快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为规范和引导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政策。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地产市场整体下行,2023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行业连发多项重要政策,以“组合拳”形式提升市场活跃度,以“低首付+低利率”的政策降低购房门槛、提高购买力,促进住房需求释放,带动房地产市场向上发展。

  《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2023年8月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 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3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8月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 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 2023年8月 中国证监会 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

  《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 2023年8月 国务院 要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建设,确保住房建设质量,同时注重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

  《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23年8月 财政部、税务局、住建部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2023年8月 住建部、央行、金融监管局 推动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

  央行、外汇局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 2023年8月 央行、外汇局 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好“金融16条”,延长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加大对住房租赁、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金融支持力度。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中央政治局会议 2023年7月 中央政治局 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 2023年7月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 明确“金融 16条”中的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 2023年7月 住建部 健全城市更新多元投融资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提供合理信贷支持,创新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完善居民出资分担机制,拓宽城市更新资金渠道。

  《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 2023年5月 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 (1)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长期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2)引导降低交易费用及规范收费标准,有望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3)多方保障购房者利益,引导经纪机构合规经营。

  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政策支持基调未改,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 2023年4月 中央政治局会议 要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

  《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 2023年3月 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 要求各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作为当前加快推动经济运行稳步回升的重要举措之一,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降度易成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发改委召开2023年1月新闻发布会提出稳妥处置 2023年1月 国家发改委 稳妥处置化解房地产、金融、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风险;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培育线上线下融合等

  化解房地产、金融等领域风险 新型消费,着力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

  《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 央行、银保监会 (1)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2)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3)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4)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5)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6)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7)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8)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9)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10)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11)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12)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13)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14)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15)优化租房租赁信贷服务;(16)拓宽租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

  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5项措施 2022年11月 中国证监会 (1)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2)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3)调整完善房地产企业境外市场上市政策;(4)进一步发挥REITs盘活房企存量资产作用;(5)积极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

  《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2年2月 银保监会、住建部 要求各类银行保险机构发挥机构优势,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

  《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2021年7月 国务院办公厅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2021年7月 住建部、国家发改革、公安部等8部门 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

  《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2021年3月 国务院 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020年10月 中央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7月 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 提出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一是要聚焦重点区域;二是要聚焦重点行业。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三是要聚焦优质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拟订和制定行业及市场的相关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及资质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等,并组织实施;制定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制定行业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依法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和审批行业相关资质等

  本行业其他主管部门还包括:绿化苗木的产销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管理;花卉生产归属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方所在地的园林建设工作;各大中城市的园林管理事务由当地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部分城市由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年1月发布、2017年10月修订 国务院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第100号令) 1992年6月发布、2017年3月修订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发布、2014年4月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7]第160号) 2007年6月发布、2016年9月修订 住建部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2007年3月 原建设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2004年2月 国务院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建[1993]784号) 1993年11月 原建设部

  其他与园林相关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

  园林市政施工行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遵守一些地方性的法规、条例,如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

  《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年)》 2016年12月 住建部、环保部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2013年9月 国务院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 2012年11月 住建部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2001年5月 国务院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技术的发展、人口增长及健康意识的提高、各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体外诊断行业作为医疗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医疗健康市场最活跃、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据Kalorama Information的统计数据,2021年-2022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分别为1,170亿美元、1,274亿美元,预计2023年将达1,438亿美元。

  北美、欧洲、日本等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医疗服务相对完善,是目前体外诊断的主要市场,但需求已经进入相对稳定的阶段。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由于人口基数大、经济增速快以及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体外诊断正处于高速增长期。

  国内体外诊断市场起步较晚,但在政策扶持、下游市场需求膨胀、技术进步的带动下经历了快速发展,产业化程度迅速提高。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深入,加之全面放开生育政策以及分级诊疗制度等医改措施的推进,我国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持续增加,显著增加了医疗诊断行业的刚性需求。与欧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体外诊断产品人均年消费额还存在巨大差异,我国体外诊断行业仍具有较大的成长空间,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将持续不断扩大。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450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1,243亿元(不含新冠检测),是中国最具发展前途的医学细分领域,经过40年的高速发展,已形成覆盖面广、综合竞争力强的产业链,国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根据Frost & Sullivan的研究预测,预计2023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将达1,603亿元。

  体外诊断按检测原理或检测方法可以分为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微生物诊断、血液诊断和即时诊断(POCT)等。

  分子检测是一种应用分子生物学方法,对受检者体内外源性(细菌DNA、病毒DNA或RNA等)或内源性(人类基因)各类生物分子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确定其序列或表达水平,以获取感染病原体、疾病病理变化、预防预测预后判断、疗效考察等信息并直接指导临床疾病诊断和治疗。相比于发展成熟的免疫诊断、临床生化诊断等技术,分子检测具有检测时间短、灵敏度更高、特异性更强等优势,被广泛应用于传染性疾病、血液筛查、遗传性疾病、肿瘤等领域。分子诊断市场处于快速成长期,是近年来增长速度最快的领域,市场潜力巨大。

  从细分领域看,分子诊断占我国体外诊断市场份额最大,占据了27%的市场份额;免疫诊断、生化诊断分别占据26%、14%的市场份额;POCT、血液学及体液、微生物学市场份额占比分别为12%、12%、3%。

  Frost & Sullivan数据显示,中国分子诊断行业市场规模由2017年的51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18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9%,预计2023年中国分子诊断行业市场规模将达243亿元。

  据Grand View Research统计,从产品类型来看,试剂部分在分子诊断市场中的收入份额最大,2022年的收入份额为65.1%。由于其在研究和临床环境中的广泛采用,预计在未来几年将保持其主导地位;从应用板块来看,感染检测板块占据最大收入份额,2022年比重达80.7%;从技术细分市场来看,分子诊断的主要技术有分子杂交技术、PCR技术、基因芯片技术和基因测序技术等,其中聚合酶链反应(PCR)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技术,2022年收入占比为71.8%。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关联性的行业,其产业链较长、产业关联度较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的发展能有效拉动钢铁、水泥、建材、建筑施工、室内装修、家具、家电、物业服务等相关产业,对一个国家和地区整体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政府对房地产行业关注度高,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力度较大。因此房地产行业对政府政策的敏感性很强,政府土地出让制度、土地规划条件、行业管理政策、税费政策、交易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都直接影响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房地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对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快城市化建设等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求结构性失衡、住房保障制度相对滞后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国家近年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总基调下,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政策,使得房地产行业在整体保持稳步增长的同时出现了阶段性的波动。

  2012至2014年,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实施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通过限购、调整信贷、税收政策以及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多种方式改善供给侧结构,引导居民合理性住房需求,商品房销售额与销售面积增速逐渐趋于平稳。2015至2016年,去库存政策出台,商品房销售情况有所回升。2017年,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发展,销售增速逐渐出现回调并维持稳定。2022年,受经济下行、预期转弱等宏观因素影响,商品房市场表现低迷。

  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住宅销售规模下降,房地产企业投资支出收缩,开工意愿减弱,项目新开工进度减速。2019年房屋新开工面积完成227,1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5%,增速比2018年减少8.7个百分点。2020年房屋新开工面积完成224,43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2021年房屋新开工面积完成198,8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4%。2022年,房屋新开工面积120,58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9.4%。

  从全国商品房销售情况看,2019至202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保持了正增长的趋势,但增速稍有回落。2019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71,557.87万平方米,同比上升0.05%;商品房销售额159,725.12亿元,同比增长6.76%。2020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76,086.2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64%;商品房销售额173,612.66亿元,同比增长8.69%。202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79,433.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0%;商品房销售额181,929.95亿元,同比增长4.79%。2022年,一方面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居民购买力及收入预期减弱,购房等大宗消费需求延后,另一方面受个别房企债务风险等因素影响,购房者对行业的信心仍在修复,观望情绪较重,商品房销售面积135,837.0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4.30%,商品房销售额133,308亿元,同比下降26.73%。

  2020年以来,房地产行业景气度持续下降。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下半年,房地产企业纾困政策密集出台,支持房地产企业融资的信贷、债券、股权政策“三箭齐发”,房地产行业的政策支持显现。2023年上半年,各地出台一系列利好政策,主要涉及优化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降低限售年限、为房企提供资金支持等。

  伴随积压的购房需求释放、“保交楼”推进、融资“三支箭”等维稳政策效果显现、各地出台的多项需求刺激政策落地,房地产行业销售、融资、投资等多项指标短期回暖。2023年1-6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59,51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3%;商品房销售额63,092亿元,同比增长1.1%。

  2023年7月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随着相关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积极落实会议精神,近日房地产行业在需求端、投资端、供给端、融资端连发多项重要政策,大力提升市场活跃度。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各地针对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认房不认贷”等三项内容细化政策将加快推进,随着居民购房成本及利息支出的降低,消费、投资能力将得到明显改善。

  相关部门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主要为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新形势,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在一系列利好政策支持下,房地产行业景气度预计将逐渐回暖。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受益于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城市绿化配套建设需求的增加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居民对城市环境改善需求的日益增强、政府对城市环境污染治理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我国市政园林绿化市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根据Frost & Sullivan的数据,以某一年度园林绿化项目的已完工合同总值计,园林绿化施工行业的市场规模已从2017年的7,546亿元增至2022年的9,096亿元。

  我国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呈现逐年递增趋势,根据住建部数据,2021年我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42%。2022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3%等目标。

  根据住建部数据,我国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持续增长,2022年,我国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5.29平方米,距离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人均公园绿地40.00-60.00平方米的健康城市标准还有一定差距。随着公众对于生态环境要求的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未来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将不断提升,我国园林市政施工行业的需求将长期存在。

  园林市政施工行业的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周期基本匹配,目前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的发展。由于政府缩减债务规模,部分政府投资的存量项目面临收款难等问题,且行业内多家公司因资金投入高、投资回收周期长、融资能力有限等因素,导致负债率较高、现金流紧张,公司的业务及规模扩张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体外诊断是多学科交叉整合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其产品研发涉及临床医学、免疫学、生物医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多学科技术领域,技术水平是行业内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同时,体外诊断新产品的自主研发过程周期长、产品认证严格,产品的有效性、准确性需要持续的研究和大规模临床数据的统计分析,未经认证的产品不能进入医疗机构等下游市场进行销售。因此,新进入企业往往产品结构单一、盈利能力不足,很难在短期内掌握各种技术并形成竞争力。

  体外诊断行业具有较高的资质壁垒。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非常严格的法律法规,在行业准入以及生产经营方面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目前我国对体外诊断产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其所生产的产品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方可进行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能开展业务。因此,新进入企业达到生产经营条件需要较长的资质申请过程,较早取得相关资质以及资质更为全面的企业易形成竞争优势。

  体外诊断技术上的复杂性、产品更新换代的需要和市场需求的多样性要求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以及为客户提供有效技术支持的能力,企业的研发和技术人员需要具备各学科的专业知识以及长期实践经验。新进入企业一般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培养或招聘掌握核心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而企业发展早期通常较难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因此,在短期内建立专业化的研发、技术团队以及营销管理团队是行业新进者的障碍。

  使用体外诊断产品的客户主要是医疗机构、第三方诊断机构和疾病疫病防控机构,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稳定性要求较高。分子诊断企业在提供产品、服务的过程中需要与医疗机构建立与诊断试剂相关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而形成密切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因此正常情况下客户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而是倾向于已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具有良好质量和信誉记录的供应商,在短时间内与医院建立信赖关系是行业新进者的较大挑战。

  优质的土地资源是进入房地产行业的主要壁垒之一。土地资源作为房地产行业的核心生产要素,对于房地产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城市优质土地资源具有稀缺性与不可再生性,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现有城市的优质土地资源已较为有限,且市场竞争激烈。因此,新进入的企业往往面临着土地资源稀缺与土地成本持续升高的压力,进入行业的门槛较高。

  房地产开发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和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对资金投入的需求较大,购置土地储备、项目开发也都需要房地产企业投入大量现金。这些对于新进入企业的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房地产开发流程较长,涉及土地获取、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销售推广以及售后服务等诸多环节,受到土地、建设、市政、消防、环保等众多政府部门的审批和监管,须协调供应商、承包商、设计、销售等各方资源。目前我国主要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过多年积累,已经形成了完善的流程管理机制,熟悉各个环节的重点、要点,具备协调各相关方的能力。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期内获得足够经验,从而保证业务的有效开展。

  在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的市场需求增速也受到一定影响,行业参与者的品牌效应对企业提升市场占有率及行业地位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新进入企业难以具备品牌优势,将面临更大的市场压力和不确定性。房地产行业市场竞争更趋激烈,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进一步扩大品牌壁垒。

  作为建筑行业的子行业,园林市政施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垫付资金涵盖业务的全过程,特别是在部分政府投资类的大型生态修复与园林建设工程项目中较为突出。企业在工程建设初期通常需要预先支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周转金等,工程结算根据项目完工进度分期结算、分期收款。因此AG8九游会,承接园林工程的业务规模与企业的资金实力密切相关,已成为行业新进入者以及行业内企业实现经营规模扩张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

  已实施的建设工程的品质和效果、与甲方合作等方面累积的商业信誉,往往成为客户判断园林工程施工与生态修复企业设计施工实力、产品品质、合作服务意识的重要因素。大中型房地产商及政府部门在招标过程中均十分注重园林绿化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商业信誉记录和过往项目品质评价。市场新进入者因缺乏品牌知名度以及丰富的工程案例,在招投标过程及价格谈判中通常会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

  园林工程施工具有工期紧张、质量和效果要求严格的特点,短时间内高效组织和管理项目团队、按期保质地完成项目施工任务是对行业企业的较大考验。项目运营管理能力的提高需要一定时间,新进入行业的企业难以在短期内具备较强的项目运营管理能力,尤其是多项目之间跨区域的组织调配人力、物力资源且能够有序开展项目的能力。

  园林市政施工行业涉及多个学科和专业技术领域,如园林学、建筑学、植物学、环境学以及园林规划设计与施工技术、植物种植及养护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等,对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有较高要求。同时,生态环境相关业务具有特殊性,往往需要根据项目情况进行非标准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承包方的设计能力和施工技术也将影响企业在未来市场竞争格局中的地位。

  全球体外诊断产业发展较为成熟,市场集中度较高。欧美发达国家在分子诊断行业发展历史较长,相关企业积累了技术、品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占据了分子诊断高端市场。全球体外诊断行业中,主要的领先企业包括罗氏、丹纳赫、雅培、西门子、赛默飞、强生等大型国际化企业。行业领先企业依靠其产品质量稳定、技术含量高及设备制造精密的优势,在全球高端体外诊断市场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其次是各国本土中大型企业,这类企业多主要依靠政策扶持发展,主要聚焦于本国市场的开拓。

  国内厂商面临来自国外厂商的竞争压力较大,呈现外资企业领头,国内龙头公司领跑,国内中小型企业蓬勃发展的局面。其中分子诊断行业竞争格局中第一梯队由罗氏、雅培和西门子等外资企业组成,该类外资企业业务遍布全球,科研实力雄厚,最先进入中国市场并且带动中国分子诊断市场的发展;第二梯队主要由国内龙头企业组成,该类企业依托国内的政策支持,人才回流等红利,在国内市场有较高的市占率,同时也凭借自身价格优势占据了国外的中低端市场;第三梯队为中小企业,数量较多,市场占有率均不高,竞争格局较为分散。

  主要是因为涉及的临床需求多且杂,各家都有其擅长领域,难以做到全面覆盖,暂未形成垄断格局。目前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圣湘生物成立于2008年,是以自主创新基因技术为核心,集诊断试剂、仪器、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为一体的体外诊断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是国内分子诊断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圣湘生物主要产品包括试剂、仪器、基因检测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科研服务、第三方医学检测服务。2022年度、2023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4.50亿元、6.3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7亿元、3.00亿元。

  之江生物成立于2005年,作为一家专业从事基因诊断试剂及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分子诊断试剂生产的龙头企业之一。之江生物的主要产品为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产品广泛应用于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医学临床诊断、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安全等领域,远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2022年度、2023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3.26亿元、2.0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0亿元、0.35亿元。

  安图生物成立于1999年,专注于体外诊断试剂和仪器的研发、制造、整合及服务,产品涵盖免疫、微生物、生化、分子、凝血等检测领域,可提供全面的临床免疫检测、微生物检测、分子诊断检测和生化检测方案。2022年度、2023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4.42亿元、32.4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7亿元、9.01亿元。

  凯普生物成立于2003年,是国内领先的分子诊断产品及服务一体化提供商,在感染性、遗传性疾病领域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包括肿瘤检测、妇幼健康、出生缺陷、传染病等系列检测产品,相关产品广泛应用于医院临床诊断、大规模人口筛查、公共卫生防控等领域。2022年度、2023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5.97亿元、8.5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5亿元、1.72亿元。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竞争激烈,呈现出规模化经营的趋势。由于房地产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的经营风险也逐渐加大,丰富的融资渠道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竞争中保持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的基本保障。一方面,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占用资金较大,资金实力较弱的小型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前期调研和策划工作投入的资金较少,难以抵御市场风险的冲击,而大中型房地产企业资金实力较强,竞争优势较为明显。另一方面,近年来较为严格的房地产监管政策使得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提高了行业集中度。随着资质信用较差的房地产企业退出市场,房地产行业整体的抵抗风险能力也逐步有所提升。

  同时,房地产竞争区域差异性较大。我国东南沿海城市房地产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中西部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房地产投资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投资量相对较少;东部地区房地产市场容量和需求较大、市场较为成熟,竞争较为充分,而中西部地区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发展相对滞后。大中型房地产企业,尤其是房地产上市公司一直呈现东南强、西北弱的分布特征。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环保和基建领域的财政持续投入,建设项目逐渐向大型化、综合化、高端化、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园林行业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由于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企业数量众多,同时国家已取消了在园林绿化工程招标过程中对资质方面的要求和限制,国资背景企业不断增加,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目前我国园林行业还处于分散竞争的状态,成熟跨区域能力的第一梯队,综合能力较强的可跨区域第二梯队,综合能力较弱的区域第三梯队区别明显。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和行业体制、机制的逐步完善,园林行业将出现新一轮的整合,优胜劣汰的局面会更加突出,中小园林企业会被逐步淘汰,部分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型园林企业将乘势扩大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在园林市政施工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元成股份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以服务于“大环境”为宗旨,以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休闲旅游为核心领域,以规划设计为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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